2024年11月27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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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追问“聂树斌案”呼吁再审还原真相
来源:楚天律师发布时间:2011年09月16日作者:人民网

      刘博今:聂树斌申诉案代理律师。《新京报》、《北京法制晚报》、《北京晚报》等新闻媒体特约律师。

  主持人:

  庞胡瑞,人民网舆情频道副主编、主任分析师。

  舆情背景:

  “一案两凶”的聂树斌案过去多年却仍没有定论,承认自己强奸杀人的“真凶”王书金至今也没有拿到他的终审判决书,案件已经严重超过了法律规定审理期限。近期,在刑事诉讼法修改草案正在征求意见之际,多位律师、专家就聂树斌一案进行讨论,并签署呼吁书,要求法院尽快启动聂树斌案再审程序。

  访谈记录: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这里是人民网、人民电视、人民网舆情频道、天涯社区共同推出的舆情会商室栏目。我是主持人庞胡瑞。今天我们有幸请到了聂树斌案的代理律师刘博今律师,刘律师您好,您给人民网、天涯社区的网友打个招呼吧。

  刘博今:各位网友大家好,感谢大家能在业余的时间关注司法、关注民主,我认为中国很有文化底蕴的国家,大家加油。

  主持人:谢谢刘律师给我们网友的鼓励。上一期我们邀请了法学专家何兵老师对聂树斌案进行的点评,何老师提出了很多积极有力的观点来推动此案的进展,也呼吁此案进行再审。同时也对网民提问进行了比较高的评价。目的是希望通过这样的努力能够给聂树斌案一个交待,能够推动案件的发展。今天邀请您来解读此案,更是拉近了网民和案件之间的距离,通过您告诉网民一个真实的聂树斌案是什么样子的,按照惯例由我介绍一下案件的背景,但您是直接代理律师,所以说今天麻烦请您介绍一下聂树斌案的现在的进展和基本情况。

  刘博今:这次我们在石家庄开一个60多人的律师包括专家学者的会议,我是首发,这个案子已经沉寂了三四年的时间,新闻媒体、老百姓都不知道进展的情况。包括这些律师学者以刑事诉讼法修改,包括聂树斌案的声援为由头,我把这个案子从头到尾介绍了一下,今天我再向网友简单的介绍一下这个案情。

  我关注这个案子的时候是在2007的11月,最高人民法院院厅给张焕之发了一个此复,大概内容是收到你对聂树斌故意杀人强奸一案的申诉材料后,根据我院关于分级负责处理申诉案件的规定,已函转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处理,请您与该院联系,此复,这是立案厅。实际这个此复最高法院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但是聂树斌的母亲叫张焕之,她拿了这个去了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从那一年到现在差不多有四年的时候了,在这之前的事我不太知道。我接到通知以后开始搜集这个案子的相关信息,网络上的信息很少,我抽时间去了石家庄他们的家,要到的判决书的复印件。这时候有几位带领律师,有张思之还有河北省的几个律师。我对他们家的案子只是关注,提一些指导意见,因为我不是代理人。

  大约2010年4月份聂树斌的母亲张焕之经常接到派出所的询问,你要上访的时候通知我们一下,去北京我们跟着您,您别乱跑。张焕之认为不妙,他说刘律师这事不好,现在可能要不以再审裁定之类的,我说我知道此事,你赶紧给我签委托,我好介入此案,因为我现在不是代理人,她说你过来吧。当时是5月中旬,我自己驾车去的,那天很热,我的博客里有照片,我的车爆胎了。到那儿以后家属跟我签了一个刑事案件委托协议书,是无偿代理。我接到授权委托书以后我是信心百倍的,这个案子必须提起再审,这是法律规定的。我说您放心,这个案子不管在这里裁定还是向最高法院裁定,都要依法裁定,我认为这个案子必须裁定再审,至于再审的结论是什么我不敢保证。

  主持人:从您的谈话中我们知道,从2010年5月这件事比较渺茫的时候正式才能了代理律师,我代表网友问一下,您对此案的申诉成功有信心吗?

  刘博今:现行的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有五条,其中规定了这种情形,也就是有新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的应当提起再审,这么一个响当当的法条,响当当的证据是王淑金提出了这起强奸杀人案是他所为,公安机关也进行了调查、侦查,并且卷中也移送到了法院,这是一个很完整的新证据,而且足以推翻原判决,现在只能说是证据,不能说王书金做了这件事,要经过审判、认定证据才能说是他做的,如果他被判了,就是这个强奸杀人案的罪犯,我们可以到处说这是个冤案,但是到目前为止还不可以这么讲。

  我的申诉状的核心部分就是刚才我说的有新证据,应当提起再审,还有一条证据不足的也应当提起再审,但是这一条遇到很多阻力。把申述状赶紧递交了河北省高级法院,当时接受受理的是河北省高级法院省检厅的王琦法官,他是本案的主审法官,省检厅是一个姓陈的庭长,也要介入这个案子。河北省真正高院真正作主的是一个朱院长,主管刑事案件,他对聂树斌母亲的态度我在这里不详述,反正他说很难描述。我递交这个的同时,又要求阅卷的申请书,我要查清一审二审的卷宗到底有没有证据证明犯罪,有没有铁证。我依据判决书B5纸,我复制成了A4纸,实际上B5纸只有三页,是双面页,现在一共三页,这是一审三页,二审四页,但是这四页纸包括开头,开头是一些当事人、审判机关的基本信息。律师展示聂树斌案一审判决书(复印件)律师展示聂树斌案二审判决书(复印件)律师展示最高法此复(复印件)

  核心部分只有不到200个字,判决部分有四项。一审判决和二审判决有点变化,一审判决是被告人聂树斌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强奸妇女罪判决死罪,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第二项判处被告人聂树斌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及其他费用2000元整,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付清,这是一审的判决。

  主持人:二审判决和他最大的区别在哪?

  刘博今:第一项驳回被告聂树斌及其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康孟东的上诉,维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199510刑初字第53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决聂树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及原判决第二项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丧葬费及其他费用2000元整。第三项撤销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199510初字第53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判决,对被告人聂树斌犯强奸妇女罪的量刑部分。第四,上诉人聂树斌犯强奸妇女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以故意杀人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稍微有些变化,但是还是决定执行死刑了。

  主持人:这是我们第一次听到判决。

  刘博今:判决书的核心部分是陈述证据的时候,我以前做过十几年的刑警,我一看就知道这里面没有一个铁证,如果有一个铁证谁也推不翻,没有,都可以说是口供,都可以推定为是由口供可以造成这些证据的。我凭着这个判决书我敢断定这个案子有问题,有巨大的问题。

  主持人:你有信心?

  刘博今:对,我不能说这样的不是他所为,我作为一个律师不能这么不严谨的说话,我只能说这是一个错案,这个错案应当提起再审,所以我抱着这种理念写的申诉书。河北省高级法院已经拖很长时间了,2007年—2010年已经三年了,他不办肯定需要一些推动力,一些压力,我同时把这些材料邮寄给了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河北省检察院、河北省政法委,包括河北省政委书记,我以张焕之的名义签字,我不只做过这一次。

  主持人:可以看出来,您作为代理律师作这个过程中作了很多努力,也有信心申诉成功这件事。网上关于聂树斌不管的开始有呼吁的声音,说这是一个迟到的正义,网上有争论说迟到的正义算不算正义,您是怎么看的,您在具体过程中追求正义过程中有什么样的阻力和困难,和我们分享一下?

  刘博今:迟到的正义,这个案子是比较特殊的,1995年做的判决,1995年就枪决了,等到2005年已经十年了,出现了新证据,王书金案二审还没有判决,这些到底是不是他所为没有法律上的认定,也在给聂树斌案的申诉带来一定的影响。我国现行的刑事诉讼法的审判监督制度,没有规定审查是否再审的期限。实际上这几年都可以这么拖下来,现在想到拖了这么长时间,大家认为是不是公正来得太晚了,的确公正来晚了以后,很多迟到的公正、非公正,大家都希望很快的出现公正,但是我国的司法进程不是一天就形成的。

  从1979年开始有刑事诉讼法,到现在短短这么长时间,整个刑事诉讼制度都需要完善,尤其包括这次修订刑事诉讼法,一会儿我可能还要谈到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必须完善。如果这个案子能够裁定再审,这就是中国法制的一种伟大的辉煌业绩。裁定再审这是法律规定的,我们就裁定再审,开庭了,如果举证、质证,公诉机关还要举证,举证这些证据形不成证据链,没有一个直接证据或者铁证,那对判死刑就没有依据,这个案子就可以推翻,说这个案子不能认定他有罪,一审二审是错案。

  还有一种可能性,如果开庭当中的确举证出来了,这个犯罪就是王书金所为,合议庭认为这个证据充足了,就是王书金所为,这个要改判无罪,这就是冤案了,这和刚才的情况不一样,刚才是证据不足改判,这次证据充实推翻了原判,这两个结果是很不一样的性质,网民们关心,这是一起冤案还是错案,我觉得都不要太称呼冤案。我作为律师,我认定它肯定是一个错案,我必须有这个信心,我必须是这么做下去的,是否是错案还要经过审判,审判的程序,生效的判决。

  主持人:您遇到的困难和阻力是哪方面?

  刘博今:河北省省检厅基本上不接我的电话,我每周抽时间给法官打电话,跟他沟通,这是第一件事。最大的困难就是阅卷,包括以前的几位代理人也没看到卷宗,这次我要去的话,遇到最大的阻力还是得到一审二审的卷宗,进行阅卷,我就抽一个时间开车去了。我拿着我的律师介绍信和函,我先去的不是最高法院,我去的是河北省石家庄中级法院,我递交了我的手续,我说要阅卷,他们带我找到了档案室,法官很迅速的从网上找,这个卷宗的案子是某某某法官借走了。

  已经不在档案室了,在某一位法官的手里,他们是刑庭的。迅速的给了我电话,我跑去他在,他说我的卷宗已经在一年前或两年前被省高院也是刑庭的人借走了,他说你赶紧给他打电话找他去要。按照我们现在的制度规定律师可以看生效判决的卷宗的,我去拿,他已经给我找了,如果在的话拿给我看了,确实不在。我又开始试探河北省高级法院,实际上河北省高级法院在接手这个案子以后也赶紧查,这个卷宗也不在了。如果在的话,律师当然有权利去查。

  主持人:您现在能不能给我们介绍一下聂树斌案在河北省高院的进展情况是怎么样的?

  刘博今:河北省高院这四年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此复之后,他们也做了大量的调查。据我所知,尤其对王书金案到底有没有犯罪,也在审查。因为王书金他犯了6起杀人强奸,这是罪大恶极,这个人二审到现在还没有判决,这个人还活在世上,河北省高级法院还是很慎重,没有急于把这个人杀掉,这样为聂树斌案的澄清和为将来保留证据提供了很好的保护,这一点河北省高院做得还是可以的。

  主持人:从您的谈话中我们可以看出来,王书金自2005年被一审判决死刑之后,到现在都没有执行,这6年来律师团队和聂母的一直努力,我相信一定功不可没。您给我们介绍一下,这六年来,律师和聂母主要都做了哪方面的工作?

  刘博今:聂树斌的母亲今年快70岁了,69岁了,从河北省石家庄来到北京最高法院,包括东郊民巷,最早的时候差不多每个月来,后来每年来一两次,我2007年就介入了,我说你别来,到这里谁也见不着,有什么事我帮你做,很多事她托付给我做。

  第二审是河北省高级法院,找院长、静坐、打横幅,这些事都做了,几乎没有得到任何回复。她说我每次去的时候,王琦法官都要跟她解释说,您耐心等着我们马上就要出结果了,说我们要对死者负责,我们要对您负责,我们马上要出结果了,但是这句话说了将近两年。我经常跟聂母通电话,她说法院一直这么答复她,她不屈不挠。还有一个河北省姓王的,还有一个张思之老先生,他一直呼吁这事,给河北省高院也在打电话,询问此事的进展。有一次我带着聂树斌的母亲去了省检厅的接待室,法官问,这么多代理人,我通知都不方便,很多事陈述的也不太一样,聂树斌的母亲当时自己决定,这么长时间了,让刘律师一个人代理就行了,跟他沟通也比较方便,我信任刘博今律师,她当场写了一个撤销其他代理人,签字按了手印。

  主持人:现在只剩下您一个人孤军奋斗了。

  刘博今:后盾很强大,律师和网友都是我的后盾,给我出了很多办法。

  主持人:我们念一个网友的提问,人民网的网友对我们这件事提出关注,对刘律师您本身也非常关注,您下一步代理这个案子之后应该怎么做,聂树斌的父母对您有没有具体的要求?

  刘博今:这次研讨会以后,我们发现从这一个视角去做,可能推动很慢,现行的法律制度也不排除我们再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还有一个渠道是最高检察院,我也可以去你的抗诉厅去申请抗诉,也可以去河北省石家庄检察院申请抗诉。这次我想这么做,以前我们做得只是给领导直接写信,就是抗诉材料、申诉材料,完整的材料。一家做,不能哪家都做,这次我这么决定是因为有新闻媒体的关注,还有广大网友的呼吁,我再这么做可能效果会好一些,昨天下午6点的时候我把写好的该签字的东西通过EMS给聂母寄过去了,她签字再寄过来,我再去向各个机关去立案,身体力行。有一个最大的阻力是判决书的问题,聂树斌的父母毕竟不是太懂,她认为是原件,实际上她拿的完全是复印件。任何人都没有看到这两份判决书的原件,到底原件是什么内容不知道。

  主持人:您看到的聂母拿到的也是一个复印件。

  刘博今:对。最高法院立案厅昨天我们去了,你要提供判决书的原件,对所有人都是这么规定的。

  主持人:成为一个很大阻力。

  刘博今:对,如果他不受理,我们只能通过邮寄,他给我们答复,再沟通,这个案子做下去难度很大,需要人民网的网友,全国广大网友学者呼吁,让这个案子尽快受理,尽快作出裁定,还此案一个真相。

  主持人:这个过程中聂树斌的父母和您沟通的比较多,他们有什么具体的要求?

  刘博今:他们是很质朴的农民。

  主持人:据报道称聂树斌的母亲一直是务农?

  刘博今:对,她每天种地,把自己的地打理好了之后,挣点钱赶紧去石家庄高院,去跑。

  主持人:这么多年一直没有停?

  刘博今:对,没有停,几乎是每周都要去,不管是什么结论。

  主持人:聂树斌的母亲身体怎么样?

  刘博今:她的身体非常好,很硬朗。上周开研讨会的时候是9月11日我通知她,坐公共汽车去了,表达的很清楚,也没有一些过激的言论,沟通的很好,我一直跟她沟通说过激的言论不能解决问题,有一个理性的轨道。

  主持人:我们回答网友最后一个问题,您作为一个资深律师,特别是在刑事诉讼法修改前夕遇到聂树斌案,遇到这种的案件,我们希望它能够推动刑事诉讼法的修改。从您实践经验来看,您觉得刑事诉讼法在哪方面需要弥补漏洞?

  刘博今:这次刑事诉讼法的修改稿我看了一下,令我惊讶的是审判监督程序没有一条进行增加或者是删改的,实际上审判监督制度对于纠正错案是一个最后的渠道,我们现行的审判制度,一审二审存在很多漏洞,如果审判监督程序不够完善,冤假错案会很多,包括我现在手里接到的一些案件,山东临沂一个中学生因为不到18岁,要到18岁肯定要执行死刑。因为他的罪很严重,强奸、杀人,后来奸尸,这么严重,但是我看了这个判决书以后,没有一个铁证,这个朱先生一直在呼吁,让大家救他,说我没做这事。审判监督程序很难启动,我在着手做这件事。

  主持人:可以看出来您这些年一直在努力,限于时间的问题我们看到还有很多网友的提问就不再一一回复了。我们寄希望通过对这件事的关注,大家对司法理性,对刑事诉讼法修改的关注,我们共同推动聂树斌案件的发展,我们相信聂树斌案在发展的过程当中必定会成为中国司法史里程碑式的案件,我们也相信,中国的司法也会坦然面对这件事,无论如何我们知道真相肯定会被揭露出来,我们也相信中国的司法能够正视真相,正视错误,早日再审,给聂树斌一个真正的真相。

  这是我们希望达到的目的,也是我们律师界、传媒界最希望达到的目标,再次感谢刘律师来到我们这里,希望通过您的工作,通过我们的推动,共同促进聂树斌案有一个好的发展结果。

  刘博今:现在正好是刑事诉讼法的修改,我呼吁全国的专家、学者和立法者一定要关注刑事案件的审判监督程序,让它趋于完善。这次刑事诉讼法的修订的好与坏,成功与不成功,直接关系到中国人的幸福指数。

  主持人:对!这涉及到公平和正义,谢谢刘律师,谢谢您的精彩陈述。

  刘博今:人民网的网友你们好,希望你们工作顺心、快乐,再见。

  主持人:谢谢关注!共同推动司法进程。